教育督导的主要职责是:1、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2、贯彻实施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3、履行教育职责、加强教育领导和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4、对办学效益等进行评估;5、对教育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