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何谓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般何谓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般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