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要约行为有哪些

邀请要约行为有哪些

要约邀请行为有:

1、寄送的价目表;

2、拍卖公告;

3、招标公告;

4、招股说明书;

5、商业广告。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