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是明朝地方机构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1、承宣布政使司:主管一省的民政和财政。2、提刑按察使司:掌管司法。3、都指挥使司:掌管地方的军政。4、三者互不统属,分别归辖中央相关部门。5、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6、加强了君主的专制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