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的监管单位是哪个

高空坠物的监管单位是哪个

高空坠物的监管单位包括国土房管局、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县财政局等。

发生高空坠物的损害赔偿有以下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