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夫妻感情破裂

哪些情况属于夫妻感情破裂

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