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何时提出

管辖权异议何时提出

在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那么应该在案件审判期间,进行异议提出,法院会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立即审查。如果异议成立,那么有关审查部门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那么裁定部门就会将异议驳回。如果认为此法院不可以行使管辖权,那么可以申请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第十一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提出异议,应当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认为本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依法驳回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