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统一分类及编号的国家标准

设备统一分类及编号的国家标准

上册包括: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产品、食品、饮料、烟草、纺织品、服装、鞋帽、皮革、毛皮及其制品、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家具、纸及纸制品、印刷品、记录媒介的复制品、文教体育用品。

中册包括:石油制品、焦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医药、化学纤维、橡胶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金属冶炼及压延产品、金属制品、通用及专用机械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废旧材料回收加工品、电力、燃气及水。

下册包括:建筑业产品和服务业产品。

《产品分类目录》中的产品代码最多有10位,共分为五层,每层两位代码。

第一层:2位代码,原则上为国民经济行业的大类代码。

第二层:4位代码,这层代码尽可能地与行业分类小类的4位代码相一致,或按行业中类代码编制。

第三层第五层,每层为1到99的两位顺序代码,最后的其他产品一般用“99”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