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福利费能否税前列支

离退休人员福利费能否税前列支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作为职工的延期福利,财务处理时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支出时应该有费用真实发生的凭据或收款人签收证明,发票抬头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不影响该费用的列支,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没有将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明确为福利费,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的文件对此明确之前,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前仍不能将此类费用作为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因此,该单位为退休职工发放的节日慰问金和补助费在财务处理时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列支,但不能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