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夫妻探亲假有什么规定

军婚夫妻探亲假有什么规定

军婚夫妻探亲假的规定:

1、若夫妻分居,则双方每年均享受探亲待遇一次,干部假期为30天,其中旅、团以下部队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40天。符合随军条件的,干部假期为40天;

2、若干部与爱人、父母分别居住三地,则干部每年探望爱人一次,每4年探望父母亲一次;

3、若夫妇在一起生活,则干部每4年探望父母一次;

4、若夫妻在一起生活,其爱人不能随干部调动工作,则只允许夫妻一方享受探亲待遇,时间为30天。其中,在一年内既符合探望爱人又符合探望父母的规定,原则假期为45天,如果父母有一方与爱人居住在一地,则干部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5、4年一次探亲假为20天,并一般应在第4年安排。如家中遇有特殊情况,经组织批准,在这4年中的任何一年都可以探望,但下次探望的时间从第5年算起,不得依次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