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法制科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公安法制科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公安局法制科,是公安机关的综合性职能部门,是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劳动教养审批案件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案件的办案部门。公安法制科办案流程具体包括以下几步:

(一)侦查阶段,主要由拘留的一个月和执行逮捕的两个月组成。

(二)审查起诉阶段,主要是对核案卷材料是否充分,确实,证据是否确凿,是否应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三)审判阶段,主要是确定被告是否有罪,是什么罪,应该给予什么样的刑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给予处理;对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罪犯,代为执行刑罚;执行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暂予监外执行;对假释和判处拘役缓刑、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执行监督、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