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就业登记,网上信息录入。用人单位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登录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登记,完成登记后与次日起10日内,持以下资料到就业服务机构确认:1、加盖单位公章的就业登记表3份2、加盖公章的就业登记花名册3份3、劳动合同4、身份证复印件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办理30日内用工转移的需要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招用本市城镇人员需要提供失业证,大学生携带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