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分别是: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