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时间过了怎么办

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时间过了怎么办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超过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时间可以采取的方式:

1、可以从行政机关没有证据证明已送达的情况下,证明自己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到现在没有超出复议申请期限。

2、看看是否有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

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2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