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不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复议不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况: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复议,不停止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停止执行。复议机关应当对是否停止执行作出决定。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等。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