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合同公证有哪些程序

民间借款合同公证有哪些程序

民间借款合同公证的程序:

1、申请与受理

(1)申请。

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

(2)受理。

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

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2、审查

公证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

3、出具公证书

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