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的分类

举证责任的分类

举证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证据的义务。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一)民事案件举证责任主要分为:

当事人举证责任;人民法院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

(二)刑事案件举证责任主要分为:人民检察院举证责任;自诉人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