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羁押期单位发工资吗

被羁押期单位发工资吗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而其他员工在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以暂停履行合同义务,因此不发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