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与串通投标罪的区别

敲诈勒索与串通投标罪的区别

敲诈勒索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借款,符合寻衅滋事罪中“强拿硬要或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且情节严重的特征的,对其应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