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企业奖金税是什么

国营企业奖金税是什么

国营企业奖金税国营企业奖金税是对国营企业发放的各种形式的奖金超过国家规定免税限额部分征收的一种特定目的税。按照规定,缴纳奖金税的单位除国营工业、交通、民航、邮电、医药、地质、建筑、安装、农牧、林业、森工、劳改、物资供销、城市公司、粮食、饮食服务、文教卫生、军工、军队办企业和其他行业的企业外,还包括:(1)实行财务包干的军工、农口企业和实行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办法的企业;(2)实行同产量挂钩计奖的企业;(3)实行“全民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国营小型企业;(4)全民所有制性质的预算外企业;(5)国营与集体或个体联营的经济实体;(6)向所属企业提取管理费的各级主管部门;(7)企业办的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随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缴纳工资调节税的国营企业,不缴纳奖金税。国营企业奖金税的纳税人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营企业,不对职工个人征收。奖金税按年计算征收,1984年是就全年奖金发放总额超过标准工资两个半月以上的部分征税,1985年改为就超过4个月以上的部分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