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一国两制"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

"一国两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任领导人邓小平为了实现中国统一的目标而创造的方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主要方针,也即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所采用的制度。

1984年5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并获得会议通过,“一国两制”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