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委托方法有哪些

司法鉴定委托方法有哪些

司法鉴定委托方法有以下规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