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起诉离婚判不离应该怎么办

三次起诉离婚判不离应该怎么办

法院诉讼离婚,主要依据双方感情破裂的程度。当事人多收集一些双方感情破裂的或者婚过错的证据,减少因为财产分割子女问题的争议。就比较容易判离一些。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