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必须设立,不能单独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公司法》规定如下:第98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108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