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十不准八不烧

森林防火十不准八不烧

森林防火十不准:

1、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地边杂草。

2、不准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烧香、放鞭炮。

3、不准在林区吸烟。

4、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

5、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6、不准炼山造林。

7、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

8、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10、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

森林防火八不烧:

1、未经批准不烧。

2、风大不烧。

3、久晴不雨不烧。

4、太阳大不烧。

5、防火隔离带未修好不烧。

6、劳力未组织好不烧。

7、没有指挥者在场不烧。

8、打火工具未准备不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