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以上八项中,一、二、三项为合同的必备条款,对于其余条款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参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及《合同法》分则中各有名合同的具体规定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