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什么时候无效

债权转让什么时候无效

债权转让是债权人能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即在合同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的合同转让,债权人能通过债务转让转让第三人签订合同,将部分或者全部的债务转移到第三人。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能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如果不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债权转让,则视为无效: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这里法律只规定了债权转让债权人的通知义务,并没有规定,必须要征得债权转让债务人的同意。

因此,只要对债权转让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能是书面的,也能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权转让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