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济类型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济类型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济类型为社会团体。我国习惯上把单位分为四类:机关单位、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之相对应,传统的法学理论也把法人分为四类:机关法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团法人。它的一个明显特征是:不是由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不进行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事业组织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目的,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法律、新闻等公益事业的单位或组织。

事业组织包括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与民办非企业单位除经费来源有些许不同之外,其性质、设立程序都是相同的,都属于事业组织的范围。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事业组织的一种形式,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所作为律师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是适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