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

注意:不能由他人代写或记录;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签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