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权利有哪些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权利有哪些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权利:

1、查阅、摘抄、复制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2、与在押人会见、通信;

3、调查取证(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经人民检察院许可,并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4、在审查起诉时发表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