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关于埋藏物的归属的规定

宪法关于埋藏物的归属的规定

宪法没有关于埋藏物的归属的规定,关于埋藏物有以下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