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赔偿n+1是什么意思

裁员赔偿n+1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按照以上情况主动辞退员工的时候,需要支付N个月的补偿金,但是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这实际上是为了让劳动者有一个缓冲期来找新的工作以及处理社保等内容。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就要辞退的话,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也就是N+1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