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二级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根据《医疗事故赔偿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二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有以下项目: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6、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7、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8、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