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什么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因为某种生理年龄、精神状况、身体原因而被法律规定部分承担刑事责任的人被称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在我国,根据刑法的规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四种情况: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除了上述8种罪外,该年龄段人不负有刑事责任。

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三、已满75周岁者。该年龄段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过失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四、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