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冒充专利行为

如何认定冒充专利行为

冒充专利的行为:

(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2)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3)专利权届满或者终止后,继续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产品的;

(4)为本前三项所述行为人印制或者提供专利标记的;

(5)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6)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7)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8)其他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