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司法鉴定标准

骨折司法鉴定标准

1、骨折司法鉴定主要依照《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等标准。

2、交通事故造成骨折,构成伤残的,需要司法鉴定,伤残鉴定的地点,可以由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申请鉴定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