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有哪些

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二)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法定的结婚年龄具有强制性,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才能结婚,而晚婚年龄则只能是号召性的和鼓励性的措施。

(三)要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因此,要求结婚的当事人只能是未婚者,或者是丧偶、离异者。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关系终止以后才能再婚。

(四)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

结婚的禁止条件又称消极条件,或称排除的条件、婚姻的障碍,即法律不允许结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