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一般不能起诉第三者,因为承担《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司法解释排除了原配起诉小三的可能。所以,就当前而言,原配难以起诉小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