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八岁女孩受伤的老师应该受到法律严惩吗

导致八岁女孩受伤的老师应该受到法律严惩吗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一8岁女童在学校因怀疑口红是她偷去了,被班主任老师用教鞭戳下体,导致下体大量出血,未来可能终生无法生育,打人老师是被打女童班主任,后来这只口红在她自己的宿舍内找到,截至目前为止,受伤女孩已经第三次入院治疗,校方此前曾试图说服家长修改女孩病历,且在给予一万元补偿款后,要求家属不许说老师打人、口红等细节。

老师殴打他人一样涉嫌人身伤害罪,需要接受刑事处罚,老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教书育人是己任,应当为人师表,在教育过程出现打骂学生的情况,首先就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应接受相关上级教育部门的严惩,如造成受伤学生伤情在轻微伤以上认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