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为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为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收录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是由中国原林业部和农业部共同制定并发布,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名录,并且对水生、陆生动物作具体划分,明确渔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的具体种类。该名录于1988年12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1989年1月1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农业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