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灯通常设置在

应急照明灯通常设置在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

3、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超过200m²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

4、建筑面积超过100m²的地下、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5、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6、人员密集厂房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