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要求

托运要求

头等舱免费托运额为40公斤,商务舱30公斤,经济舱20公斤。行李超过免费行李额的,在超重的公斤数按标准每公斤计算。此外,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以能放入座位上的行李舱或座位下的空位为准。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携带两件;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携带一件。

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以下物品: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制品。

2、爆炸物品,如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3、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4、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

5、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

6、管制刀具。

7、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8、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等。

行李包装及体积、重量限制:

1、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2、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3、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4、行李上不能附插其它物品;

5、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6、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南航的同意才能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