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信任的四大核心

建立信任的四大核心

建立信任的四大核心是诚实、动机、能力、成果。

1、诚实:真实表达主体所拥有信息的行为,也是行为忠于良善的心。

2、动机:动机是指由特定需要引起的,欲满足各种需要的特殊心理状态和意愿。

3、能力:能力是直接影响活动效率,并使活动顺利完成的个性心理特征。

4、成果:是收获到的果实,常用于指工作或事业方面的成就。也可指指学习、工作、劳动上的成效和成绩。

信任:

信任是相信对方是诚实、可信赖、正直的。

信任概念由于其抽象性和结构复杂性,在社会学、心理学、营销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不同的领域定义信任是不同的,仍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是达成共识的观点是:信任是涉及交易或交换关系的基础。

管理学对信任的定义也不尽相同。在社会科学中,信任被认为是一种依赖关系。值得信任的个人或团体意味着他们寻求实践政策,道德守则,法律和其先前的承诺。相互依赖表示双方之间存在着交换关系,无论交换内容为何,都表示双方至少有某种程度的利害相关,己方利益必须靠对方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