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定义不同: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效力。订金合同是主合同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性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

是否履行约定债务结果不同: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交付或接受订金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